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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营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4人缴费入口

未知 | 2025-05-2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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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5年东营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4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5年东营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4人)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2日16:00—6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23日11:00—6月4日11: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市第二中学网站(http:www.dysez.net)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6月3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选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应聘。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选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选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546-8331102。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5月23日11:00—6月4日11: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5月23日11:00-6月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中学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6日9:00-6月9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的页面截图作为准考证)、《东营市第二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学校初审通过后,于2025年6月3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dysezjwc@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8331102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5年东营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取消、核减计划在东营市第二中学网站予以公告。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学校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5年东营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各学科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第二中学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8:00-9:30。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重点考察学科专业素养和专业工作能力。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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