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临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临沂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简章》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面试资格审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临沂职业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审查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6月5日(9:00-12:00,14:00-17:00),6日(9:00-12:00)。
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因材料不齐,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6月6日12:00。
人员递补时间:6月6日(14:00-17:00)。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现场缴纳70元面试考务费。
(二)审查地点
临沂职业学院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具体审查地点:临沂职业学院J01教学楼一楼103房间
乘车路线:市内乘坐70路、K4路公交车,从学校南门进入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临沂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
2、《临沂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3、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相关学历证、学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专科、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需要提交)。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5月6日之前取得)(专科、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需要提交)。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交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盖章的所学课程成绩单、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材料。认证材料尚未取得的考生须提交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书面承诺(样表见附件2)。
(二)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表见附件3)。现工作单位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并提交应聘介绍信承诺书(样表见附件4)。报名时已落实工作单位,现已经离职的须提交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证明书。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交在在高校期间担任过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证明(样表见附件5)。
3、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法务专员岗位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的,须提交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组织部门或总支(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样表见附件6)。
4、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2023届、2024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的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样表见附件7)。
5、应聘法务专员岗位的,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法务专员岗位、安全技术教师岗位和建筑装饰教师岗位),须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5年5月为截止日期(样表见附件8)。
7、应聘人工智能教师岗位的,应提交相应的研究方向证明(样表见附件9)。招聘岗位为具体专业的,考生以一级学科报名的,也同时提交相应的研究方向或者专业证明。
8、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三、其他注意的问题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由用人单位存放,不再退还给考生。
2、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3、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考生,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表见附件10)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面试办法,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临沂职业学院网站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539-2872252、0539-2872284
附件1-11:附件1-11:资格审查相关材料.docx
临沂职业学院
2025年5月30日
原文标题: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公告-临沂职业学院
文章来源:https://www.lyvc.edu.cn/info/1045/144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