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2025年度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6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5年度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公告(6人)
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09:00—6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6月26日11:00—7月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gxq.rizhao.gov.cn/)“2025年度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6月3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6月26日11:00—7月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6月26日11:00—7月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8月4日9:00—8月9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资格审查
高新区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5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综合管理类,A类)确定。应聘人员须参加全部两科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5年8月9日8:30—12:00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