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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现场资格审核及考察体检的通知

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 | 2025-07-0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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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现场资格审核及考察体检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5年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本次考试、现场资格审核及考察体检将在2025年7月7日-9日,共3天时间完成,请大家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笔试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一)参加人员范围

  已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笔试交费的考生。

  (二)笔试报到时间

  2025年7月7日(周一)8:00

  (三)笔试报到地点

  潍坊市人民医院内科院区6号楼(鸢飞路与广文街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

  (四)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登录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4日9:00—7月7日8:45。

  咨询电话:0536-8781508,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拨打。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于2025年7月7日13:00前在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官方网站公布,请自行查看。

  二、现场资格审核

  (一)参加人员范围

  急需紧缺专业和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25年7月7日(周一) 14:30-17:30

  (三)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七楼712办公室(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北海路6708号)

  (四)需现场提交的材料

  1.本人签名的《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上);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5.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对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迟应当在体检前出具);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并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写明姓名、电话、报考岗位)

  允许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资格初审情况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三、面试

  (一)参加人员范围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

  (二)面试报到时间

  2025年7月8日(周二)7:30

  (三)面试报到地点

  潍坊市人民医院内科院区6号楼三楼礼堂(鸢飞路与广文街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

  请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皮肤科医师A岗位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入面试候考室。进入面试区域后不准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

  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官方网站发布。

  四、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按要求参加考察体检。

  (一)考察体检报到时间

  2025年7月9日(周三)7:30

  (二)考察体检报到地点

  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712办公室(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北海路6708号)。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男,527元;女,557元)由考生自理。

  2.考生体检时要上缴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为了体检方便,建议女生尽可能不穿连体裤袜、连衣裙。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五)考察

  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

  (3)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书面鉴定材料: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考察体检报到时现场提报。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进行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按照顺序依次排列,装在透明拉边A4文件袋内,并在文件袋贴口取纸标明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书面鉴定材料可现场提报或于2025年7月12日前快递到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712办公室(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北海路6708号),收件人:郎老师,联系电话:0536-8781508。

  其他未尽事宜,以《2025年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536-8781508,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拨打。

  附件1:考试须知.docx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

  2025年7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wf120.com.cn/NewsInfo.aspx?id=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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