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枣庄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初审、笔试已经结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5年7月8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枣庄职业学院(山东省枣庄市祁连山路2169号)图书信息楼1106。
2025年7月8日9:00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从学校东门步行入口进入。
三、现场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详见附件2
四、其他事宜
考察贯穿招考全过程,请各位考生时刻注意相关事项。
请您注意防暑降温及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本次招考的关注。
联系电话:0632-8694952
2025年7月7日
附件1
枣庄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
现场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顺序汇编成册(证件类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在同一页面)。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1)。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1)。
4.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2,下同);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单位(部门)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现已经辞职的,须提交单位盖章的相关离职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附件2-3);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技能大赛类应聘人员,须提供大赛获奖公布文件和获奖证书。
6.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交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2-4)。
7.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5)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在不同单位工作的,应分段提供。
8.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6)。
9.招聘岗位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不可参加考试。
附件2
资格复审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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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枣庄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sdzzvc.edu.cn/info/1038/272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