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
二、时间地点
入闱时间:2026年1月22日—1月24日,具体时间详见《体能测评准考证》。
入闱地点:济南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南门(历城区仲宫镇侯家庄南村301号)。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1月21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体能测评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准考证》下载打印入口:https://gat.zkybm.com/
三、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携带《体能测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入闱地点;未在截止时间前到达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2.报考人员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体能测评现场签字)。对有怀孕等特殊情况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由本人逐项独立完成各测评项目。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他人协助完成测评项目或有其他违反体能测评有关纪律规定的,取消测评资格,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4.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报考人员须将所有通讯工具、手表手环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点录组以外的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
5.测评过程中,不得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不得强行阻挡他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方法超越他人,不得以冲撞、推挤、踩踏等方式干扰他人进行体能测评。
6.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测评成绩确认后的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委员会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7.体能测评入闱地点周边不允许停车,建议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并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集中乘坐接驳车辆前往入闱地点。接驳地点:历城区望岳路上店子公交车站(路西)北行30米红绿灯路口路东侧(省道S103向济南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拐弯处路口)。
8.如遇下雪或者其他极端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9.体能测评结束后,预计1月26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素质测评,1月27日笔试,1月28日面试,1月29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山东省公安厅网站辅警招录飘窗及“山东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及时关注了解。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等详见《山东省公安厅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咨询电话:0531—85121830。
特此公告。
山东省公安厅
2026年1月20日
文章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HGDeRR4NPLqiW44FVnr1h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