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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未知 | 2019-08-13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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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以下简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不含垂直部门)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担任二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19年8月),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8月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市公开遴选: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我市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公开遴选职位,详见《2019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见附件1)。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审核同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陆“灯塔—德州党建”网站(http://www.dzdj.gov.cn)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进入“2019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报考人员以报名时所在单位和所任职务报考,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定向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9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9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3、扫描发送PDF格式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到遴选机关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连同《诚信承诺书》,于2019年8月20日16:00前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遴选机关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上传材料名称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2019年8月20日16:00前未向遴选机关指定邮箱发送PDF格式《报名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机关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PDF格式的《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考生可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仍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资格一经报考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对正在办理公务员(参公)登记手续的报名人员,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可提前与市委组织部沟通,确认是否符合登记条件,符合条件的审核同意报考,不符合的不得报考。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8月16日10:00至8月2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四)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职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9:3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9月底前登陆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

  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由遴选机关对有特殊需要的遴选职位增加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在统一面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业务水平测试占30%、面试占7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6名及以上的,差额3名。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二)体检

  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同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遴选人员所任职级(职务)以报名时为准,发生变化的不予认可。

  六、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4—26871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4—2345117(市考试测评中心)

  附件:1.2019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19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doc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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