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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聘市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公告(10名)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08-20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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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聘市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公告(10名)

  潍坊市医疗保险中心为市医疗保障局直属的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解决部分专业岗位人员急需,按照市直机构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本着尊重个人意愿的原则,决定面向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有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协作精神和组织、实践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本次选聘对象为市直(含市属各开发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对口;②取得与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③一年以上选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5.选聘年龄应在40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10人,包括信息技术专业人员3名;统计专业人员2名;财会专业人员3名;临床医学专业人员2名。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9:00— 8月25日24: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报《市医疗保险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选聘邮箱wfsylbzj@163.com,统一按照“现工作单位+姓名+应聘岗位”进行命名。表格内容需填写完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务必清晰。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在编的佐证材料,并根据个人情况、职位需求,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在省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的,可一并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签订《应聘市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面谈交流

  选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谈交流,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面谈交流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范围。

  现场资格审查、面谈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9:00,地点在市医疗保障局。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照选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谈交流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面谈交流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到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查阅档案材料、现场情景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谈交流成绩确定考察、体检递补人员。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公示环节。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纪处理

  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政策规定和情节轻重,报相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潍坊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联系电话:0536-8097665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3楼东区

  附件1.市医疗保险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应聘市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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