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州学院人才需求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
(一)对领军型人才和柔性引进的人才,参照《德州学院“天衢英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德院党字〔2016〕53号),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协商相关待遇。
(二)博士(包括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
1.安家费: 按A1、A2、A、B、C五个层次分别提供安家费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5万元、20万元。均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五分之一。
2.生活补助:A1、A2、A类博士来校工作前三年,完成每学年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后,每年享受生活补助12000元。
3.按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1)理工科实验类博士(博士后)5-30万元;
(2)理工科理论研究类及文史类博士(博士后)3-10万元。
4.提供周转住房,可免房租居住2年;不需要周转住房的,2年内提供住房补贴1000元/月。
5、按照《德州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的补充规定(暂行)》,取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工程称号的,可直聘教授岗位。
6、按照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家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