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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滨州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待遇

华图教育 | 2020-02-13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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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山东省滨州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待遇

  聘任及待遇

  1、聘任管理。聘任人员需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聘任后,可作为市委管理的干部,也可作为契约化管理人员。聘任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三年为一个任期,按年度及任期进行考核。

  2、目标管理。对市属国有企业,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2020年年度目标任务和三年任期目标任务,主要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上缴收益、融资额、投资额等指标。选聘人员需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完成目标任务的留任,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调整或解聘。

  3、薪酬待遇。聘任人员任职期间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市委管理的干部,薪酬按照《滨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执行;实行契约化管理的人员,合同约定薪酬,由企业董事会根据聘任人员能力水平、经营业绩和企业发展目标,参考同行业市场化薪酬待遇提出薪酬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聘任人员符合滨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补贴、住房、子女入托入学、家属随调等政策。

  本公告由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0543—317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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