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面向全国选聘部分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补充说明
有关说明
(一)依据有关规定落实选聘职位待遇。事业单位副高以上职称人才,落实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凡符合青岛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对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不做他用。
未尽事宜,由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春凤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952509、1855327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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