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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德州平原县公开遴选村党支部书记遴选资格条件

华图教育 | 2020-03-09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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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德州平原县公开遴选村党支部书记遴选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符合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三好三强”标准,愿意到农村工作、奉献“三农”事业;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5年3月31日后出生),退休人员可适当放宽;

  3、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4、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熟悉农业农村、有基层工作经历、有致富带富能力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遴选对象: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②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③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的;受诫勉谈话、警告、严重警告,在影响期内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⑤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⑥道德品行不端,工作能力弱、服务意识差,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有危害集体利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⑦近三年来,民主评议党员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作为教育转化对象的。⑧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活动的。⑨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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