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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聊城莘县招聘生态环境专职网格员公示聘用及待遇

未知 | 2020-03-1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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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聊城莘县招聘生态环境专职网格员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综合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需服从统一分配,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受聘人员与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及办理其他人事和劳动手续,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负责派遣人员的使用、工作管理和绩效考核等。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受聘人员由本公司派遣到各镇(街道)工作。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其他费用每人每月共计3500元,由县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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