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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南济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第二阶段公开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华图教育 | 2020-03-1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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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济南济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第二阶段公开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动济南济北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试点方案》(济阳发〔2019〕47号)和《济北开发区管委会聘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济阳区区直部门(单位)、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第二阶段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20个,其中部门正职岗位1个,部门副职岗位5个,职员岗位14个。

部门

岗位

岗位数量

合计(20人)

综合办公室

主任

1

8

副主任

1

职员

6

投资促进局

副局长

1

4

职员

3

建设服务局

副局长

1

2

职员

1

经济发展局

职员

3

3

财政局

副局长

2

3

职员

1

  具体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2.济阳区区直部门(单位)、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已纳入第一阶段竞聘报名范围的人员除外),具有与所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政廉政,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3.部门正职岗位要求:区直部门(单位)、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部门副职岗位要求:现任区管干部,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部门职员岗位要求:济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五年以上。

  6.受纪律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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