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及递补安排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应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人员个人交纳,体检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体检、考察、政治考核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人员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政治考核存在不宜聘用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政治考核结束后,如有职位招聘计划剩余,可调剂到其它职位,具体调剂办法由组织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