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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复审材料

华图教育 | 2020-04-1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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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考试前到枣庄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供与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论文、成绩单等);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就读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初级岗位的,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中高级岗位的,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参加面试时提供;

  ⑥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应聘公寓辅导员或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还应同时提交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及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原件(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⑧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信息登记表照片一致);

  ⑨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⑩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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