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泰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