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要求和条件
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要求和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年龄18至30周岁(1989年4月至 2002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应聘特巡警辅助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水平(2020年3月31日前取得,退役军人或具有散打、排爆、通信、计算机等专业特长的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8)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