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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流程

华图教育 | 2020-04-25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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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流程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网站(http://www.sdy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zhaopin@sdyu.edu.cn,邮件主题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附件不超过5MB。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均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学校人事处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个人详细简历;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表中所体现的文章、项目、获奖等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图片或扫描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

  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模拟教学)和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等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及专业技能等。其中试讲(模拟教学)占60%,答辩(专业技能测试)占40%。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网上搜索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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