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聊城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 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临床经验及技能,并须有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六)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岗位适当放宽年龄;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 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应聘。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