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不可报考2020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纪委监委机关选调工作人员!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纪检监察事业。(二)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5日以后出生)。(三)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现任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四)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五)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学历专业等条件。(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七)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二)本人曾受过处分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直系血亲中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五)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六)与滨城区党委管理干部、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七)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名。
(八)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九)干部档案存在影响调动的问题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