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该项工作;
(三)潍坊市常住人口,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持有A1\A2\B1驾驶证、武术、擒拿格斗、攀登速降、无人机驾驶等特长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优先招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及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身体健康、形体端正、体态中等,无残疾、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矫正视力均在4.8(含)以上。
(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戒毒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本人曾患有癫痫病史的;
10、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院校学生;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