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州市陵城区第二批招聘教师年龄限制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资格证书;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户籍所在地限制为德州市陵城区范围内的,必须在2020年10月9日前落户。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10月9日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已在德州市陵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