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威海文登教体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_40以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六)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人员应聘的,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0年10月14日之前取得。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