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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泗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体检注意事项

未知 | 2021-04-3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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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济宁泗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体检注意事项

  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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