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报考指导

首页 > 教师招聘考试 > 报考指导

2021济宁金乡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报名条件

未知 | 2021-05-06 11:40

收藏

文章页

  2021济宁金乡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公开招聘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2021年5月6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部门同意,可最迟于考察前出具并提供。

  符合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关于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和获得省运会金牌的济宁籍退役运动员安置意见》(济人社字〔2010〕48号)要求的获得山东省届次运动会金牌的金乡县户籍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金乡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文章页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