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南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员控制总量)考察注意事项
考察、体检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且面试资格审查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按照有关规定,学院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一律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由学院组织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