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竞争性选调公务员面试合格线-60分
1.面试人选的确定。
从达到业务水平测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数量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选数量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职位计划。人才紧缺职位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到2:1。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调机关(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向选调机关(单位)提交《推荐表》《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健康承诺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调机关(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通过审核的面试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选调机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职位适应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任用。面试当天,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取消或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