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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注意事项

未知 | 2022-01-04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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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注意事项

  其他事宜

  1.考察人员在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遴选选调资格条件的,应如实向遴选选调机关报告情况,并停止参考行为。遴选选调机关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人员发生失去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应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有关情况,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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