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哪个网址报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选聘资格。具体时间安排为:
网上报名时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5月5日9:00—5月9日12:00
报名网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选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职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进入2022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规定上传材料后,点击提交报名即可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待审核期间无法更改、补充报名材料,审核驳回后可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将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5月8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或修改驳回的报名信息。
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材料清单见附件2)。建立报名容缺机制,因客观条件,暂无法上传选聘职位要求所需证明材料的,经报考者本人作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承诺,并上传《个人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后,可以先报名;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无法提供的,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依报名顺序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请报名人员于5月9日12:0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情况。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2022年“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报名登记表》。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如报名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5月9日16:00前向指定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
报名结束后,最终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聘人数3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聘计划,部分取消或核减的选聘计划调整到其他职位(具体调整意见附件1)。已报考被取消选聘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职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预选
通过资格初审后需进行预选,预选的组织形式、时间安排等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公布。
(三)资格审查
通过预选环节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公布。资格审查时,需根据材料清单(见附件4)提供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情况,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场其他职位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且影响录用的,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拟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五)签约
按照选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面试当日签订就业补充协议。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根据选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组成考察组,参考《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采取一定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等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录用。同时,对考察对象相关信息、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政策规定情况的,或在选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以及发现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手续办结前,因拟录用人员被取消录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进入同一职位拟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烟台开发区参加选聘相关环节时,考生须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个人行程码、《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6)和《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7),接受体温测量。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选聘环节的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届时根据上级防控最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