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资格审查

首页 > 事业人才引进 > 招考信息 > 资格审查

2024山东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选聘资审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 | 2024-03-20 16:07

收藏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通知公告关于2024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选聘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4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进入考核评价复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见3月18日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官方网站《2024年省黄三角农高区高层次人才选聘进入考核评价复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审查地点: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科研楼北楼(广北路与紫薇路交叉路口向东150米路南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103房间。

  3.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4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其中,“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的范围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填写称谓、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

  (3)考生亲笔签名的《2024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选聘应聘诚信承诺书》;

  (4)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5)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承诺+容缺”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市外在职人员报考的可先参加资格审查,在考察阶段按期提交用人单位及其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考核评价通知单》。未参加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再纳入考核评价复试范围。

  未留存《2024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选聘应聘诚信承诺书》的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3月21日8:00-3月24日11:30登录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官方网站下载打印。

  二、考核评价复试

  (一)考核评价复试时间

  2024年3月23日-24日(具体时间见考核评价通知单)

  (二)考核评价复试地点

  中共东营市委党校(东营市庐山路1666号)。

  (三)考核评价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考核评价通知单(缺一不可),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评价复试。考核评价复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弃权。

  2.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按考核评价程序和要求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违者取消考核评价复试资格或考核评价复试成绩无效。

  3.未尽事宜或有变动将通过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变动,请及时告知。

  中共山东省委黄三角农高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4年3月20日

  原文标题: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通知公告关于2024年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选聘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hsjngq.dongying.gov.cn/art/2024/3/20/art_197788_23904.html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