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备考之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法对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一种影响,它表明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今年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一、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行为所起的导向、引路作用。
2.评价作用: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
3.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4.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5.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约束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
二、社会作用
1.政治职能,即通常说的阶级统治的职能。
2.社会职能,即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三、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法律并不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也不是唯一的社会调整方法,自身可能存在漏洞与不足,其稳定性和保守性导致了法律的滞后性。
1.法律应该是前在的,但是立法者的预见能力是有限的,故法律可能是有空白或漏洞的。
2.法律应该是确定的,但大多数语言是多义的,故法律可能是不确定的。
3.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社会关系是频繁变化的,故法律可能滞后的。
4.法律应该是一般的,但是案件是个别的,故法律可能是僵硬的,从而导致个案不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