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教师招聘笔试备考之正负强化与奖惩原则
对于很多学生来说,往往会认为负强化等同于惩罚,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为此,在这里需要进一步的说明。负强化是当学生表现出某种良好行为之后,撤销厌恶刺激从而加强某种行为,而惩罚是制止某种不当行为,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惟考虑到奖惩的目的时,奖励的目的只有积极的一面,而惩罚的目的除了制止某种不当行为的消极目的之外,另外还带有使受惩罚者知错改正的积极目的。如果学生因犯错而受到惩罚,事后不但不再犯错,而且在同样情景下学到以良好的行为替代不当的行为,则可谓对该学生实施的惩罚在性质上就带有负强化的意义。由此可见,在教育上使用惩罚时,只有在积极的教育目的下,使之符合负强化的原理,惩罚才会产生教育价值。
因此,在教育上如何善用惩罚,在制止学生的不当行为之外,更能积极地产生负强化的效用呢?教育心理学家对使用惩罚者(教师或家长)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
首先,在实施奖励和惩罚之前,必须先让全班学生充分了解奖励与惩罚的行为标准。如果奖惩标准属于全校性者,自然要求学生遵守。如果奖惩标准属于本班学生,那么最好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商定,从而使学生在受到惩罚时明确自己错在哪里。
其次,惩罚只限于知错能改的行为。诸如偷窃、说谎等不良行为,对于中小学生来说都是可以改变的,因此在出现此类不良行为时应给予必要的惩罚措施。但是,对于一些资质平平的学生如果考试成绩没有达到优秀,假如教师忽视了学生的个人实际情况而对其进行惩罚,则是于情理不合的。因为即使学生自知成绩不佳是错误的,但要他改变自己而去符合教师或父母的要求仍然无能为力。
再次,使用惩罚时应考虑学生心理需求上的个别差异。自尊心较强的学生,受到合理的惩罚后改过自新的可能性比较大;个性顽劣的学生,有时蓄意惹老师注意而扰乱秩序进而受到惩罚,可能惩罚的结果反而强化了他的不良行为。
最后,多使用剥夺式惩罚(负惩罚),少使用施予式惩罚(正惩罚)。前者强调撤销愉快刺激减少不良行为,比如完成家庭作业完成之前不准看电视;后者指呈现厌恶刺激减少不良行为。但是,在教师或家长施予的厌恶刺激超过限度时,往往会陷入体罚或变相体罚,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由此可见,剥夺式惩罚可以让学生有自己回转的余地,比如前面所说,要看电视,就先把作业完成。
【试题再现】
(单选题)1.下列关于教育惩罚的观点不正确的是( )。
A.教育中不能没有惩罚
B.惩罚只有符合负强化的意义才会产生最大的教育价值
C.惩罚只限于知过能改的行为
D.多用施予式惩罚,少用或不用剥夺式惩罚
【答案】D。解析:教育中使用奖励和惩罚,应采取以下手段:(1)让学生充分了解奖惩的行为标准;(2)考虑学生的心理需求与差异;(3)惩罚只限于知错能改的行为;(4)多使用剥夺式惩罚。此外,在教育中应遵循正面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因此,ABC正确,不正确的为D。
(判断题)2.负强化就是惩罚。( )
【答案】×。解析:负强化是通过撤销厌恶刺激,增加行为发生的概率。惩罚是通过施加厌恶刺激或撤销愉快刺激降低行为发生的概率。可见,二者的最终目的不一样。因此,负强化不等同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