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青年干部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轮岗锻炼。优选青年干部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入职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实行轮岗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期满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综合考虑现实表现、专业背景、个人意愿等因素,安排到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干部人才作为周村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实行跟踪管理,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择优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五、待遇政策
(一)聘用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试用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优先选拔担任八级管理岗位,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优先选拔担任七级管理岗位。表现特别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优选人才,可择优调任公务员职务。
(二)聘用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符合相应条件的,在政策范围内,博士研究生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总量和设置的限制。
(三)符合淄博市“人才金政50条”政策要求的优选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相关政策调整时,一并联动调整。
原文标题:周村区人民政府优选计划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oucun.gov.cn/art/2024/12/12/art_20273_2878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