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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27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5-04-2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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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5年度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27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5年度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7人)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财经大学网站(http://www.sdufe.edu.cn)和山东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ufe.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与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30日9:00—5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4月30日11:00—5月10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点击山东财经大学招聘网站(hr.sdufe.edu.cn),注册登录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5月9日16:00后,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等情况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2)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2025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3)海外留学人员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须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4)对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附件2)、《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附件3),相关证明的签字盖章要符合附件所标明的要求;

  (5)对英语水平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等级证书及成绩单;

  (6)对运动员等级资格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书;

  (7)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8)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无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承诺,可在考察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模板见附件4)。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4月30日11:00—5月10日16:00

  学校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4月30日11:00—5月10日18:00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笔试收取每人50元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短信和邮箱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扫码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5年5月13日10:00—5月16日16: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关于取消岗位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由本人现场提交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辅导员1-3岗位、教辅1-5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教辅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辅导员1-3岗位面试采取辅导员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辅导员专业技能测试、现场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30%、70%;辅导员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技能;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

  教辅1-5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基本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2.初级教师1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为技能展示。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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