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报名入口

首页 > 教师招聘考试 > 招考信息 > 报名入口

2025年度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人员19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5-06-05 16:04

收藏

文章页

  报名入口>>>2025年度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人员19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5年度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19人)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9:00至2025年6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6月6日11:00至2025年6月16日16:00

  登录招聘系统,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2025年6月1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合成一个PDF,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在同一A4纸)。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非2025届毕业生,又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交人才服务中心档案保管证明,盖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专用章,对出具档案保管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可在考察前提供。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前提供(具体要求见附件2)。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2025年由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主要学生干部的,须提交本科或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等职务。

  (8)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6月6日11:00至2025年6月16日16:00。

  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5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以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和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通过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案,不再退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现场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的参考。

  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缴费等工作安排,通过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和50%。

  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通过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文章页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