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政府卫生类2025年东营利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5年利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利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7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二)地点:利津县中心医院新院区行政楼501(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606号)
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7:00前到利津县中心医院新院区行政楼501(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606号),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2025年利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
(四)笔试准考证。
(五)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尚未毕业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七)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八)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按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确有困难的,经利津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2025年利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应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三)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请考生自备现金零钱,现场不设找零。
(四)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遗失的考生,可登陆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
(五)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安排的时间为准。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546—5629562(利津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546—7095115(利津县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0546—7709728(利津县中医院人事科)
附件:2025年利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利津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7日
原文标题:利津县人民政府卫生类2025年利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jin.gov.cn/art/2025/7/7/art_85346_10366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