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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公告(长期公告)(80人)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 2025-07-1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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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公告(长期公告)(80人)

  附件【附件1.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信息汇总表.xlsx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孔子故里、文化圣地山东省济宁市,始建于1979年,2000年获批高职办学建制,是全国首批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招生专业55个,在校生2.4万人,专兼职教师1400人,专职教师中博士、硕士占比85%以上。学院入选全国“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样板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坚持以高水平师资队伍驱动教科研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精准服务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聚焦济宁市“232”产业集群,实施平台、团队一体化建设工程,建成国家和省级教学团队、名师工作室、科技创新平台等46个,立项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500余项,获批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信部“麒麟工坊”实训基地、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智能制造数字经济人才实训基地。学院拥有二级教授6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教学名师等7人,获国家级、省级以上人才称号31人。

  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高层次1-3岗位和高技能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高层次4-7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7月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岗位要求

  1.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应聘申请。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登记表》(见附件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与学历学位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4)近5年主要业绩材料扫描件,主要包括: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以及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教科研成果佐证、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科研成果检索或查新报告;

  (5)在海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扫描件;

  (6)岗位必需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类别+姓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件,经审核无误后退回。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面试

  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学院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由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聘期与待遇

  (一)聘期

  学院对引进人才实行聘期管理,以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按照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全职引进人才服务期为8年,首个聘期为5年,学院、引进人才双方签订首个聘期合同,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引进待遇及发放方式等。聘期内原则上不得提出调动、辞职等申请。首次聘用期满,续聘工作按学院相关政策执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引进人才的服务期、聘期目标任务、有关待遇按聘用合同规定执行。

  (二)待遇

  各岗位相关待遇面议。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37-2237729 邮箱:jn2237729@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郭老师

  五、其他

  本公告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人才引进信息汇总表.xlsx

  原文标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公告(长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nzyjsxy.cn/zzb/info/1002/30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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