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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招录专职消防救援及技术人员发展保障

华图教育 | 2020-04-09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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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山东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招录专职消防救援及技术人员发展保障

  职/业/发/展/和/保/障

  (一)等级职务。经批准录用的专职消防救援员,培训合格后按《山东省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管理办法》,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分配至各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授予相应等级。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等级。专职消防救援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考核选拔,可任命正(副)班长、正(副)分队长等职务。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专职消防救援员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优先选拔提任正(副)大队长等职务。

  (二)待遇保障。专职消防救援员实行与其职务等级序列相衔接、符合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参照国家消防员标准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后,工资政策方案还未正式印发,现阶段工资暂参照新招录国家消防员基本工资发放,待工资政策方案印发后,补发差额)。按规定参加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工伤及抚恤待遇。

  (三)退出机制。专职消防救援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根据工作年限给予相应补助(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方案》印发后,参照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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