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菏泽市郓城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条件
为促进公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菏泽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现面向郓城县社会各界公开选聘第二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2、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能力;
3、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监督职责;
4、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