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博桓台县公安局招聘协勤人员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性别要求:限男性。
(三)学历要求:
1.A岗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
2.B岗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退伍士兵或有散打搏击技能特长者优先。
3.C岗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四)年龄要求:
A岗20周岁至35周岁(1985年3月16日至2000年3月16日之间出生)。
B、C岗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3月16日至2002年3月16日之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传染疾病,无重度平跖足,单侧视力不低于4.6。
(六)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及警务工作秘密,工作责任心强,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协警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