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聊城东昌府区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方式
六、选聘方式
(一)东昌府区公民个人可以直接向区司法局提出申请。
(二)东昌府区人大、区政协,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在征得本单位人员同意后向区司法局推荐。
(三)区司法局向符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条件的社会人士发出定向邀请。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至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登录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下载行政执
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二)审查
区司法局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申请人(被推荐人)的任职资格、日常表现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拟聘人选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及东昌府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四)聘任
区司法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提请区政府聘任,由区政府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书。
(五)公布
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及东昌府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