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聊城冠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1991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退役军人、特殊资质人员和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含)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职位表中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要求以《2020年冠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岗位表》为准;
5、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组织关于工作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职辅警、在校学生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7月31日(含)。
3、同等条件下(指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