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遴选政策理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2)
三
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制度下,社会保障水平容易受到整个国民经济基础的制约,社会保障的发展需要适应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而非主动促进经济进步。我们党则将社会保障体系升格为民生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并将民生发展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坚持共建共享相结合,明确了社会保障的发展起点为协同和促进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实践始终强调将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协同起来,致力于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促进。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由此,我国社会保障的重点就是要发挥其在畅通国内大循环中的支撑作用,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在国内大循环中,发挥社会保障在“六稳”“六保”中“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的重大作用。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十四五”时期,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也是社会保障的重点任务,“保居民就业”的最终目的就是保障基本民生,只有在满足老百姓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去不断改善民生,才可以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收获更多安全感和幸福感。其二,在国内大循环中,需要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过程中的促进作用。“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坚持以扩大内需为基点促进国内大循环,而在建立消费信心拉动国民消费需求方面,社会保障具备其他政策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保障为国民提供了一张“安全网”,只有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遵循“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要求,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以社会保险制度为核心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才可以帮助老百姓“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从而形成内需旺盛的强大国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