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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遴选政策理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3

未知 | 2021-11-05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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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遴选政策理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不仅要求做大做好“蛋糕”,还要合理分好“蛋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再分配制度,在“先富”带动“后富”的过程中具备明显的调剂优势,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能够抓痛点、解难点,进一步推进社会公平。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通过社会保障保障起点、过程与结果的公平,让所有社会成员均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机会,是社会主义社会保障的根本目标。我们党传承这一思想,强调要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这一思想的正确指引下,要想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高质量发展,应以公平为回归点,从共享发展理念出发,不断加大社会保障促进再分配公平的调节力度,提高其精准性,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待遇和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在保障原则上,坚持“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相统一。在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时,要依据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现状建立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机制,做到量力而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促进社会保障公平层面,则要综合考虑地区、城乡、群体等方面的差异,做到尽力而为,进一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在分配方向上,体制外的社会保障资源应参照体制内的社会保障渐进调整,不断缩小体制内外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差距;东部地区的社会保障资源优势应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调剂;城镇社会保障资源应反哺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建设。在保障项目上,应坚持以社会保险为主体,以社会救助保底层,积极促进社会福利、慈善制度以及优抚安置制度的完善。在组织形式上,应以政府保障为主体,积极促进市场、社会等多组织协同发力,形成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与商业保险相互衔接、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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