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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23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5-05-02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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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5年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23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5年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3人)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9:00-5月12日16: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sdnu.edu.cn)、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www.rsc.sdnu.edu.cn)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并逐件、准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www.rsc.sdnu.edu.cn)公布。

  3.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5月6日11:00-5月13日18: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网上报名初审情况。本次招聘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及具体注意事项等相关通知,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www.rsc.sdn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www.rsc.sdnu.edu.cn)公布。

  1.除初级教师1之外的其他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实验员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展示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和现场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和50%。专业技能展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技能;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管理人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职业能力测试、现场答辩和心理健康素养考核的方式进行。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常识;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心理健康素养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职业能力测试和现场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20%和80%,心理健康素养考核仅作为面试参考。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2.初级教师1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展示、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展示、试讲和现场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30%和10%。专业技能展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技能;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素养和业务常识;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规定的符合相应标准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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