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2025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5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9人)
报名和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考生在填报报名系统时需要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证明、同意应聘介绍信、技能等级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需按系统要求进行上传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更改。每位考生在系统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允许再次修改应聘岗位。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汇总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威海技师学院联系。
本次招聘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各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至2025年5月10日9:00,逾期不再受理。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查询网站:威海技师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wehitech.cn)
应聘人员登录威海技师学院网站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按照报名指引信息填报,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证明、同意应聘介绍信、技能等级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并上传相应附件。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5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5月6日11:00—5月10日16:00
威海技师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5年5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五)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公告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六)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由单位在网上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场进行。
威海技师学院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技师学院网站通知。
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贴好照片的《2025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
2.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⑥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中,主要学生干部指: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等。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