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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5-07-0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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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5年东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5年东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人)

  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7月9日11:00—7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职业学院(http://www.dyxy.edu.cn/)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1.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清晰的个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2.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容缺+承诺”方式,上传本人签字的容缺承诺书(附件4)。

  4.说明

  (1)招聘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请一并上传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研究方向证明等(详见附件2)。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所学专业与简章中要求专业不符,本人认为符合招聘要求的,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权威翻译机构出具的《学习成绩表》等相关材料的翻译件,予以认定;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完整《学习成绩表》或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研究方向证明),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2)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处理工具可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3)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7月1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5)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6)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网上初审

  2025年7月9日11:00—7月16日16:00,学校按照招聘简章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或者需要补充材料的,注明缺失或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及时按要求补充并重新提交。因未及时按要求重新提交材料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7月9日11:00—7月17日16:00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除取消的岗位外不再退费。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的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2.缴费成功人员应及时查看学校网站,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打印《2025年东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东营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3.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5年7月17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5年东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4.报名审核结束后,根据笔试缴费情况,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自发布公告两日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现场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2.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前到学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面试分为技能测试、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试等,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采取统一标准、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高职院校教师应知应会内容,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政策、法律法规等。

  2.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3.笔试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信息。

  (二)面试

  1.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3.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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