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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济南章丘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8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5-07-0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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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5年济南章丘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8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5年济南章丘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简章(8人)

  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2025年7月9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5年7月9日11:00—7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jnzq.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7月9日11:00-7月17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5年7月24日9:00-7月26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zq.gov.cn)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章丘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5年章丘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三个方面的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教学标准中的应知应会内容。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来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8:3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zq.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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