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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47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5-07-0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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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5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47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5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47人)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9:00—2025年7月15日16:00。(博士岗位2025年7月9日9:00—2025年11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7月10日11:00—2025年7月16日16:00。

  (博士岗位2025年7月10日11:00—2025年12月1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在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注册、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及时关注审核状态。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填报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初审通过后,填报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7月15日16:00后(博士岗位2025年11月30日16:00后),尚未完成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允许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后参加面试,并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长期招聘的博士岗位应聘人员须应在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专业、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要求的,须提交相应证书材料;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模板见附件3)扫描件、加盖公章的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扫描件、研究生在读期间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见附件3),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离职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7月;

  (7)本人手写签名的《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有关通知公告,并通过公开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中初级岗位(不含博士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及时关注。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有笔试要求的岗位,在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岗位、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考试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结合我校实际,如同一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10人,则该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并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相关笔试岗位将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其他中初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考1门,考试时间为2025年7月27日9:00—11:00(长期招聘的博士岗位如需增加笔试,笔试时间以通知公告为准),如有变化,将在学校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布。参加笔试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5年7月24日9:00至7月27日8: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有笔试要求的博士岗位,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通知公告为准)。

  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及岗位相关知识。

  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辅导员岗位相关知识。

  笔试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教师28书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问答和现场专业作品创作的方式进行,所占分值比例为40%和60%,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础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专业作品创作水平等。

  除教师28岗位外的其余教师岗位面试采取问答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所占分值比例为40%和60%,面试总分为100分;问答时间1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行为举止、岗位适配度、综合分析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础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教案设计、教学环节设计、对课程的把握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试讲范围、形式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试讲时要求必须粉笔字板书。

  辅导员、教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岗位适配度、综合分析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础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通过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3.成绩核算

  无笔试要求的中级博士岗位、高级岗位,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有笔试要求的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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